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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方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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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6 · 1963人看过
导读:委托关系中侵权责任归属一般按过错原则确定。被委托方执行事务因自身过错侵权通常担责,如广告设计抄袭;委托方有指示过错,如明知无资质仍委托致侵权也可能担责,双方都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无过错因客观原因侵权需具体分析。应对纠纷,要在委托前了解对方资质能力,签详细合同明确权责,委托中保留协商记录和文件。
被委托方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一、被委托方是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1.委托关系中侵权责任归属一般按过错原则确定。被委托方执行事务因自身过错侵权,通常承担责任,像设计广告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若委托方有指示过错,如明知无资质仍委托致侵权,也可能担责。双方都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被委托方无过错因客观原因侵权,需具体分析。

2.为应对可能的纠纷,一是要在委托前充分了解被委托方资质和能力,避免因委托无资质方产生指示过错;二是签订详细规范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方式;三是在委托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协商记录和文件,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二、委托方在商标侵权中是否也担责

委托方在商标侵权中可能担责。依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若委托方明知或应知受托方使用侵权商标仍委托加工,需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为侵权行为提供了条件。

例如,委托方要求受托方生产标有侵权商标的商品,且对商标来源合法性未作审查,委托方就会因共同侵权担责。不过,若委托方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查验商标授权文件等,无主观过错,通常不用担责。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委托方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尽到审查义务等因素判定其是否担责。

三、委托方在商标侵权中是否也需担责

委托方在商标侵权中可能需担责。依据《民法典》和《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判断委托方责任需看其主观状态和行为。

若委托方明知或应知受托方使用侵权商标仍委托加工、生产等,那么委托方构成共同侵权,要与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委托方要求受托方在产品上使用其知晓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此时委托方存在明显过错。

若委托方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知受托方提供的商标存在侵权情况,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可能需停止相关委托行为。比如委托方审查了受托方的商标授权文件等资料后才委托,然而该授权文件实际是伪造的,委托方主观无过错。

当探讨被委托方承担侵权责任这一问题时,除了明确其本身责任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被委托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委托方是否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这取决于双方委托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及委托事项的性质等因素。另外,被委托方承担责任的赔偿范围界定也是关键,是仅涵盖直接损失,还是包括间接损失等。若你对被委托方承担侵权责任的后续事宜,像责任划分细节、赔偿范围界定等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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