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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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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4 · 1596人看过
导读:在一些情况下一般不用监视居住。刑罚相对较轻,如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用取保候审能保证诉讼顺利且不危害社会安全的情况。此外,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和接受监管、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都不太适合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1.像那种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单独用附加刑就够的情况呢,刑罚相对较轻,一般就不用监视居住。

2.要是可能要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但用取保候审就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也不会危害社会安全的话,就没必要监视居住。

3.要是有严重疾病,生活都没法自理,那在监视居住环境里可咋正常生活和接受监管。

4.怀孕或者正在给自家婴儿喂奶的妇女呢,因为她们身体特殊嘛,就不太适合用监视居住。

5.要是属于那种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得承担扶养责任呢,可不能限制人家人身自由。

二、哪些情况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

一般而言,满足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被采取该措施,不满足则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符合逮捕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可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

若犯罪嫌疑人不符合上述情形,或具有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通常不能采取监视居住,而应考虑其他强制措施,如逮捕、取保候审等。

三、哪些情况不满足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以下情况通常不满足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如嫌疑人有再次犯罪的迹象、动机或有连续作案的习惯等。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像预谋实施恐怖活动等。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例如嫌疑人试图威胁证人改变证言等。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嫌疑人有明显的自杀倾向或已经有逃跑的行为表现。

此外,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也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除外。

当探讨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明确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但在实际法律应用中,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被监视居住人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时会被取消监视居住措施,转而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还有,如果案件侦查进展出现新情况,原有的监视居住决定是否还适用也需要重新考量。这些复杂的法律细节,您是否都已明晰?若您对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以及与之关联的后续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别再徘徊,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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