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的违约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什么
1.法定违约赔偿损失,涵盖直接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违约直接造成的财产减损,像合同物品损坏、履约投入收不回等,与违约直接相关。
2.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损失。
正常履约时,守约方应得却因对方违约没得到的利益,比如错过旺季的预期利润。主张间接损失要符合可预见规则,且守约方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不然扩大部分不能索赔。
二、法定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确定依据有哪些
法定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确定依据主要有:
1.《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可预见规则限制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对其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损失负责。
3.减损规则,根据第591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4.损益相抵规则,守约方因违约获得利益时,应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
三、法定违约赔偿损失范围外的主张会支持吗
法定违约赔偿损失范围外的主张是否会被支持,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民法典》,违约赔偿损失以填补实际损失为原则,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当事人提出法定范围外的主张,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有特别约定则不同,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承担法定损失赔偿外,还需承担其他费用或赔偿其他损失,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该主张。
所以,若无约定,法定范围外主张难获支持;有合法有效约定时,则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在探讨法定的违约损失范围包括什么时,除了常见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因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也在法定赔偿范围内,这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违约方同样需要承担。您在面对违约情况时,是否对这些损失的界定和计算存在疑问呢?若您对法定违约损失的认定、赔偿计算方式等问题还有困惑,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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