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诉讼中有利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1.代位权诉讼常见有利抗辩理由涵盖债权关系及行使条件等方面。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成立或已消灭,或者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成立或已消灭,代位权基础便丧失。同时,若未达代位权行使条件,即债务人不存在怠于行使情形或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都可进行抗辩。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债权人应在提起代位权诉讼前,充分核实自身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留存相关证据。
次债务人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债务已履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进行有效抗辩。
债务人需明确自身债权状况,若不存在怠于行使情形,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代位权诉讼中有效的免责抗辩理由有啥
在代位权诉讼中,有效的免责抗辩理由主要如下: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无合法到期债权: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债权未到期,债权人就无代位权。比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未到,次债务人可据此抗辩。
债务人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虽法律未明确通知是前置程序,但实践中,若因未通知影响次债务人抗辩等权益,次债务人可抗辩。
债权人的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本身不合法,或未届清偿期,不满足代位权行使条件,次债务人可免责。
三、代位权诉讼中不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诉讼。其中不利法律风险如下:
诉讼主体不适格风险: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也存在合法债权,否则主体资格不符,诉讼可能被驳回。
证据不足风险:债权人需充分举证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且该行为损害自身债权,若证据不充分,将承担败诉后果。
次债务人抗辩风险:次债务人可对债务人的抗辩向债权人主张,若抗辩成立,会导致债权人诉求不被支持。
诉讼时效风险:需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时效起诉,次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不支持债权人主张。
当探讨代位权诉讼中有利的抗辩理由有哪些时,除了正文中提及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成立,同样可以在代位权诉讼中向债权人主张,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另外,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存在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也能成为重要的抗辩点。在代位权诉讼中,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你是否在代位权诉讼中遇到棘手问题?如果对于抗辩理由的运用、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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