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找法官开生效证明
生效证明能表明法律文书产生了法律效力。生活里要开这证明,得先弄清楚法律文书生效没。像一审判决书,过了上诉期没人上诉才生效;调解书双方签收就生效,不同文书生效时间不同。
接着准备材料,自己去得带上身份证、法律文书原件。要是委托别人帮忙,除了上述材料,还得有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最后去作出文书的法院,找案件法官或者诉讼服务窗口,说明要开生效证明,交上材料,法官核对后就会按流程开具。
二、找法官开生效证明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通常情况下,找法官开生效证明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审裁判文书:如果是一审判决书,需在上诉期届满且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才生效,此时可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上诉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一审裁定书上诉期是送达之日起10日。
二审裁判文书:二审是终审程序,二审判决书、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直接要求开具。
调解书: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签收后可找法官开具。
当事人准备好身份证、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联系承办法官或前往法院立案庭、档案室等指定部门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三、找法官开生效证明有哪些具体流程
在我国,找法官开生效证明,通常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一般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得有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此外,可能要带上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然后,前往法院。到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找到承办法官的办公室或案件对应的业务庭。
接着,向法官或其助理提出开具生效证明的申请,说明自身需求。若案件已归档,可能需先联系档案室调卷。
法官会对案件的生效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裁判文书已过上诉期且无人上诉,或二审裁判作出即生效等情况。
最后,经核实无误,法官就会开具生效证明并交给你。生效证明能证明裁判文书已产生法律效力,在申请执行等程序中常需用到。
当我们探讨找法官开生效证明时,除了了解基本的开具流程,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生效证明开具的时间节点非常关键,不同类型的案件生效时间判定有所不同,若错过合适的时间去开具可能会耽误后续的执行等程序。另外,生效证明的用途也十分广泛,在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相关事务等方面都必不可少。如果因为没有生效证明而无法推进后续事项,会带来诸多不便。您在找法官开生效证明过程中是否遇到了难题?或者对生效证明的有效期、使用范围等问题存在疑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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