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怎么认定
连带责任担保认定如下:
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写明“连带责任保证”字样,可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
其次,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时,依《民法典》规定,推定为一般保证。但有两种例外可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一是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二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担保中,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先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需注意相关证据收集,如合同文本、履行凭证等,以备可能的纠纷处理。
二、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依据《民法典》,有效的担保合同需满足: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主合同有效,仅约定连带责任担保,未出现法定无效情形,担保合同有效。连带责任保证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但若主合同无效,一般担保合同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此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等情形,合同可撤销。
三、合同仅约定连带责任担保其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仅约定连带责任担保,其效力通常依以下规则认定:
有效情形:若合同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即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且明确表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约定有效。债权人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无效情形:若担保主体不适格,如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提供担保;或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又或担保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该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主合同效力,有过错方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当我们探讨合同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怎么认定时,其实相关的拓展问题也值得关注。比如,在认定连带责任担保后,担保期限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而言,若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外,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后,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的范围和方式是怎样的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你对合同连带责任担保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对合同只约定连带责任担保怎么认定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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