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会处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可处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违反规定的,可能会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后哪些情形会被重新收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人出现以下情形会被重新收押:
其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取保候审期间,活动范围受限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市、县。
其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及时报告变动信息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其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保证随传随到。
其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这些行为严重影响司法秩序。
其五,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表明其社会危险性增大,不适合继续取保候审。此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对其重新收押,变更强制措施。
三、哪些情形可适用监视居住代替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形可适用监视居住代替取保候审: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出于人道主义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可监视居住。
其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障胎儿或婴儿权益,适宜采取监视居住。
其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出于保障他人基本生活需求考虑,可监视居住。
其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司法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其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避免超期羁押。
当探讨什么情况会处以取保候审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有哪些,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规定。另外,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怎么退还也是大家关心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会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若你对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期间限制、保证金退还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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