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
1.控告权:若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失职行为,当事人可提出控告。
2.申请回避权:当当事人觉得审判、检察、侦查等人员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处理时,有权申请其回避。
3.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委托辩护人,后者会协助其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4.上诉权:对一审判决不满意的,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5.申诉权:对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若认为有错误,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6.参与庭审权:当事人有权参与法庭审理,能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与辩论等。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报案控告权: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
2.申请回避权:若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处理,可申请他们回避。
3.委托代理人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参与庭审权:有权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向被告人、证人等发问,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
5.附带民事诉讼权: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申诉权: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对已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可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
三、刑事案件受害人享有哪些法律诉讼权利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享有广泛的法律诉讼权利。
在报案控告方面,有权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公检法应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案件侦查阶段,有权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有知情权,可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
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申诉权,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审判阶段,有权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参与法庭调查、辩论,向被告人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对一审判决不服,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执行阶段,若有证据证明罪犯违反暂予监外执行或假释规定,可向有关机关提出。
在了解刑事案件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之后,我们进一步探讨。比如当事人的上诉权,它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通过上诉争取更公正的结果。还有申请回避权,当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时,当事人能依法申请相关人员回避。这些诉讼权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关乎着他们能否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若你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其他诉讼权利细节、如何正确行使这些权利等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尽的法律指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