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拘留适用情形: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人。
司法拘留则是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需注意,适用每种拘留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条件限制。
二、适用拘传的情形有哪些
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适用拘传主要有两种情形:
其一,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即司法机关已合法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就可采取拘传措施。
其二,如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有必要的,也可直接拘传。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即便没有经过传唤,也能直接适用拘传。拘传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且持续时间一般不得超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得超24小时。
三、不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不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如下:
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不刑事拘留,而是取保候审。另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适用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
当探讨适用拘留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拘留后的保释条件和程序,一般来说,符合特定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申请保释。另外,拘留期间当事人的权利也很关键,当事人有权知道被拘留的原因、聘请律师等。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涉及拘留的相关问题,无论是对适用拘留情形的进一步确认,还是对拘留后续事宜存在疑问,都不要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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