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如何分配
《民法典》明确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分配规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通常应均等,但若有生活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需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遗产分配可不均等。
如某老人离世,有两子一女,女儿生活困难缺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她可多拿些;若一儿子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分配时就应少分或不分。
二、民法典下法定继承中特殊情况遗产咋分
在《民法典》法定继承里,特殊情况遗产分配规则如下: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年迈且无收入来源、生活艰难的老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像长期与老人共同居住、悉心照料的子女。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有能力却对老人不管不顾的子女。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如邻居长期照顾孤寡老人,可适当分遗产。
三、民法典法定继承中丧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不是出于争夺遗产目的,则不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可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判断。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后三种情形下,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当探讨民法典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如何分配时,除了基本的份额规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些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你是否在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分配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具体的分配比例、特殊情况的认定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民法典中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分配的相关事宜,帮你明晰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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