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剥夺人身自由多久
1.刑事拘留期限通常是3天,特殊时能延长1到4天。像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能延长到30天,这期间犯罪嫌疑人就被限制人身自由。
2.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羁押期限才开始算,一般是2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到了还结不了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
3.对于交通特别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4.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按规定延长期限届满还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又能再延长2个月。
二、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探视权利如何保障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享有探视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拘留阶段,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影响侦查的行为,家属无法直接探视被拘留人。
不过,家属可通过以下途径保障相关权益:一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律师凭借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家属可为被拘留人送必要的生活用品、钱款等,不过需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在案件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后,家属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有探视机会。
三、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探视权有无限制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探视权有限制。在刑事拘留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于看守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家属通常不能直接探视。
这是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发生。不过,犯罪嫌疑人可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有权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时,能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直至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家属才可以按照看守所的探视规定进行探视。
刑事拘留会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段时间,具体时长因案件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你想了解刑事拘留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吗?或者对刑事拘留后的相关法律程序还有疑问?如果有任何困惑,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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