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是先收费再付钱吗
1.一般来讲,打官司并非先收钱再付费。通常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后,律师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及工作量等,与当事人商议收费方式和金额。
有的按阶段收费,像一审阶段收取一定金额。
有的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等。
2.在案件办理期间,当事人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不过,像一些法律援助案件等,可能会依照相关规定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或免费代理等情形。
3.总之,打官司的收费方式较为丰富多样,必须与律师具体协商来确定。
二、打官司先收费后服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打官司先收费后服务通常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在实践中,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后,一般会要求委托人先支付律师服务费,之后再开展代理工作,这是常见的收费模式。不过,也存在风险代理这种特殊收费方式,即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所以,先收费后服务是常见且合法的,但收费需遵循《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打官司先收费后又额外收费是否合法
打官司先收费后又额外收费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律师事务所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可能出现的额外收费情形及标准,且在额外收费前已向委托人充分告知并经其同意,这种额外收费通常合法。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等原则。
但如果委托合同未约定额外收费事项,或律所未提前告知委托人就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此行为不合法。委托人可依据《民法典》中委托合同相关规定,要求律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拒绝不合理的额外收费。若律所坚持不合理收费,委托人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打官司是否先收费再付钱,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打官司的收费模式多样。常见的有预收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而且在一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等。如果您对打官司的收费流程、费用标准,或者自身是否符合费用减免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打官司收费相关的各种问题,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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