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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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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02 · 1473人看过
导读: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涉及犯罪行为致被害人物质受损的案子,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若仅有精神损失,通常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仅因犯罪遭受物质损失时才可。此外,被害人因犯罪产生的间接损失,如后续治疗费等,需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联。该范围旨在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内容

一、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内容

1.犯罪行为被害人物质受损的案子,像被犯罪侵害致人身伤、财产损等情况。

2.被害人因犯罪有精神损失,通常在刑事诉讼中,仅因犯罪受物质损才可提附带民诉,精神损失一般不涵盖。

3.被害人因犯罪有间接损失,如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不过得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联。

总之,附带民诉受案范围主要是犯罪行为直接引发的物质损失等相关事宜,旨在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

1.刑事案中的被告人以及那些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他们是犯罪的实施者,得给被害人的损失赔钱。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要为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导致的损害负责赔偿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其遗产继承人得在遗产范围内承担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在案件审结前就已死亡的被告人,其遗产继承人以遗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5.对被害人物质损失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像单位犯罪中的单位等。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都有哪些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般是因犯罪行为而有物质损失的那些人哦,像被害的人啦,已经去世的被害人的近亲呢,没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之类的。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含刑事被告人以及那些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一起致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被判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在共同犯罪案件里,案件审结前已经去世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

要记住哦,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才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像精神损失这类通常不能在附带民事诉讼里主张呢。

在了解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内容时,我们知道它涵盖了因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比如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像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物价值等也在范围内。但这只是基本的受案范畴。在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纳入其中等。要是你对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界定、赔偿标准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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