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的四种形式是什么
婚姻无效存在以下四种形式:
1.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2.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允许结婚的。
3.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必须年满二十周岁才行。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愈。
认定婚姻无效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判决。
一旦婚姻被判定为无效,从一开始就无效,双方也就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决。
对于因重婚而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适用本法中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这些:
其一,重婚,也就是一方已经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其二,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其三,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必须年满二十周岁才能结婚。
倘若存在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也就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要注意的是,主张婚姻无效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提出,并且相关的证据要足够充分、确凿。
比如,主张重婚就需要有确凿的重婚事实的证据,像结婚证、同居的事实等。
要是有疑问的话,建议赶紧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三、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包括什么
婚姻无效存在三种情况:
其一为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其二是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种情况;
其三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就结婚。
婚姻无效是从一开始就无效的,意味着婚姻关系从开始就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双方也就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身份,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以重婚为由申请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的,是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当我们了解了婚姻无效的四种形式是什么后,还应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婚姻无效的财产分割问题,由于婚姻无效并非合法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不能简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而是要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合理划分。还有婚姻无效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若你对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具体分割方式、子女抚养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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