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工伤鉴定必须要工伤认定书么
没错,一般来讲,要进行工伤鉴定,那首先得拿到工伤认定书才行。
这工伤认定书可重要,它可是认定工伤的关键法律文件,也是开启工伤鉴定程序的必备前提条件。
工伤认定,主要就是为了确定这个伤害到底是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导致的。
只有被认定成了工伤,才有资格去进一步申请工伤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伤残的等级以及相应的赔偿标准。
要是没有工伤认定书的话,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是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的哟。
所以,当遭遇了工伤之后,一定要赶紧按照法定的程序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在后续顺利地进行工伤鉴定,也才能顺利地获得自己应得的赔偿。
就好像盖房子一样,工伤认定书就是那打地基的部分,有了它,后面的工伤鉴定和赔偿这栋“大楼”才能稳稳地建起来。
我们可不能忽视了这第一步,一定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之流程步骤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遭受工伤事故之员工,以及他们的近亲监护人,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接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构建一个医疗卫生专家库;然后,在这个已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挑选出三位或五位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最后依据专家组所做出的鉴定评估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最终鉴定并得出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做工伤鉴定最迟不能超过多久
关于工伤鉴定的时限问题
对于此类事故伤害的处理期限,最为迟滞不得逾越一整年。
当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依法按照职业病防护法规来进行诊断和评估成为职业病的那刻起,如果雇主未能于30天内根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事故发生日期或诊断、评估为职业病的当日开始1年内,工伤职工或是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径直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许可,申请的期限可以适当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在探讨做工伤鉴定是否必须要工伤认定书的时候,我们要清楚这其中有着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书是确认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的重要依据,没有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可能会受到质疑。同时,工伤认定书中明确的受伤情况、事故发生过程等信息对工伤鉴定有着关键的引导作用。除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关系,与之相关的还有工伤赔偿问题。如果没有正确的工伤鉴定和认定,工伤赔偿的数额、范围都会难以确定。你是否对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或者工伤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呢?如果有,不必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马上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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