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属权纠纷怎么处理的
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纠纷先协商,不成由政府调解。企业间纠纷由县级以上政府裁决,个人间及与企业间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有异议,三十日内可起诉,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协商是最便捷的方式,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申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促使各方达成和解。若调解也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分配具体金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征地补偿协议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作出判决,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和金额。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土地相邻权纠纷怎样合法解决
土地相邻权纠纷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解决。首先,可由双方自行协商,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和解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请求基层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调解,他们熟悉当地情况,能促进双方沟通交流,促成调解方案。还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土地相邻权纠纷的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裁决,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判决。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所属权纠纷的处理通常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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