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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款合同对谁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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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05 · 1274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要是行为人为立据代理权、越权代理或者代理权行使完后,没得到被授权方认可就订立借款合同,那这个合同对被授权方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啊,在签借款合同的时候,如果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存在缺乏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已结束的情况,而且被授权方也没认可,那么这份合同就不能对被授权方有法律上的约束啦。
该借款合同对谁发生效力

一、该借款合同对谁发生效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为立据代理权、越权代理或是代理权行使完毕之后,未经被授权方认可之情况下,订立的借款合同,将不会对被授权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假如在签署借款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为缺乏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已经结束代理权的情形下签订的,并且被授权方并未做出相应的认可,那么该份合同便无法对被授权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该租赁合同对谁具有法律效力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通常及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出租方有交付租赁物并保证其符合约定使用状态的义务,承租方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物等义务。如果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合同可能无效,对双方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我不知道

三、该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条款,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就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其次,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较为明确。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则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等因素来判断,比如买卖合同,一般以货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服务合同,以提供服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总之,要根据具体合同情况来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便于诉讼的进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为立据代理权、越权代理或是代理权行使完毕之后,未经被授权方认可之情况下,订立的借款合同,将不会对被授权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假如在签署借款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为缺乏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已经结束代理权的情形下签订的,并且被授权方并未做出相应的认可,那么该份合同便无法对被授权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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