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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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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05 · 1603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从案件办理开始到结束,包括审查逮捕这个环节在内,都能申请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一些特定情况,像罪行不重、身患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羁押期限已超,并且经过评估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公检法机关就可以批准。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是符合条件,就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
肺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吗

一、肺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若肺炎病患满足如下任何一项条件,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1.案件性质有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轻微刑罚措施;

2.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量刑幅度在有期徒刑以上,但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并无明显社会危害性

3.存在重度健康问题、生活自理能力缺失,同时为孕妇或哺乳期母亲,使用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4.案件审理期限已过,仍未得出明确结论,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程序顺利进行。

若肺炎病患的具体状况符合上述任一条款,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肺炎病患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肺炎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肺炎本身不一定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果因肺炎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监视居住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经办案机关审查批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监视居住。但具体是否符合,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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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肺炎患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肺炎患者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申请的。取保候审需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

如果肺炎患者病情严重,确需就医治疗且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等材料。办案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则会批准申请。但如果肺炎患者病情较轻,不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可能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案件办理全程包括审查逮捕环节均可申请取保候审。满足特定情形,如罪行较轻、身患重病、孕期哺乳期、超羁押期限,且经评估不威胁公共安全,公检法机关可批准。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符合条件,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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