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啥时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贯穿各环节。侦查阶段,嫌疑人被拘留后应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等重大嫌疑人可延至三十日。不批捕则公安须立即释放,可变更为取保候审。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嫌疑人等均有申请取保候审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啥时候能放人
当取保候审决定正式做出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往往能够迅速获释,这通常会发生在公安机关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然而,实际的释放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工作流程的差异而有所变化。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得到了批准,公安机关将会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啥时候开庭
关于取保候审后的法庭审判具体日期并无明文规定,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情的繁琐性、证据获取的进程以及法院自身的排期情况等等。通常情形下,从批准取保候审至案件正式开庭大约需要数个月的时间周期,然而亦存在着更为短暂或者冗长的可能性。当庭审具体日期得以确立之际,法院定会提前将相关信息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可以办理。通常来说,在案件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那么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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