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违规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要求,辩护律师在与那些被指控涉嫌违反法律制度的委托人会面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作为代表当事人利益的辩护人,律师拥有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力和义务,当然同时也必须确保所有法律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公正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需要到监狱或者由警方指定的地方与委托人会面,有时候这种见面还需要在警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此外,律师对于会谈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敏感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公开的秘密事项,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二、律师会见违反规定
1.严禁向下落案件线索给涉案人员,其中包含有关检举揭露犯行的线索;
2.绝对不容许利用自身的移动设备协助犯人与外部进行通话;
3.严格避免采用任何形式串联口供的行为,也应杜绝通过身体语言或者以暗语、写字条等方法散步有串联嫌疑的信息;
4.禁止邀请非律师参与会面过程,尤其是严禁携带涉案人员的家人参加会见活动;
5.必须严守监所的规定,不向下落监禁场所所禁止的各类信息和物品给当事人;
6.防范在押人员利用会面机会逃离监管场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
(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四)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五)法律规定的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三、律师会见违规违法行为怎么处理
针对律师会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均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其所违反的规定进行针对性处置。假设该违规行为较为轻微,那么很有可能将会面临由律师协会实施的行业惩处措施,诸如给予警告或是采取通报批评等形式的惩诫。然而,若情节恶劣,达到违法犯罪的标准,例如向犯罪嫌疑人传输违禁品或者协助供述人员串谋虚假陈述,那么此类不道德的行为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同时,司法行政部门也有权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在具体处理方式上,首先应当开展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核查违规违法行为的真实性及相关证据。接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依法对违规者做出相应的处罚裁定。倘若涉事当事人对处罚裁决持有异议,亦可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复议或者发起诉讼。总的来说,对待律师会见中的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必须持严谨且认真的态度,确保司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并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害。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辩护律师会见被指控涉嫌违法的委托人需严格遵循法律。律师作为当事人利益的代表,保护其权益同时确保法律程序合规与公正。会面通常在监狱或警方指定地,有时需警方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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