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从犯的退赔规定是什么
在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倘若行为人扮演从犯角色且参与了该项欺诈行为,同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法例,通常须承担相应的刑责,且可能面临被司法机关要求赔偿受害者财产损失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的法制体系下,对于从犯的处理原则主要依据其所起的作用及其在犯罪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情节严重性进行判断,其中自然包含了对退赔责任的考量。关于此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如下:“对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尽管上述条款并未直接提及退赔事宜,然而,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通过实施犯罪活动所获得的所有非法财产,均应予以追回或由司法机关责令退还给受害者。因此,在从犯承担法律责任的过程中,其实际参与犯罪的程度将成为决定是否需要退赔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准则,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凡个人或集体以不合法的占有为其主要目的,通过一系列手段在签署、执行合同的整个流程之中,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的财物折合金额达到二万元人民币以上者,皆应当上报司法机关展开深入调查,从而予以刑事立案追诉。
若行为人被判定为触犯了合同诈骗罪这一罪名,将面临着相应的刑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中前妻需要承担责任吗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前妻是否应担责之问题,究其关键在于判定其前妻在该犯罪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起的作用。倘若前妻对此种犯罪行为毫不知情,并未参与其中的策划或实行环节,同时也没有从中获取任何不当收益,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一般来讲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若是前妻在知晓这是一种诈骗行为的前提下仍然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例如协助伪造相关文件、协助转移赃款等,或者与他人共同策划、实施了此类犯罪行为,那么她便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进行判断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通信记录、资金流动的方向、前妻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举止等等。总而言之,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一刀切式的结论,而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
合同诈骗案中,从犯若参与欺诈并获利,需担刑责,并可能被要求赔偿受害者损失。我国《刑法》规定,从犯处罚视其作用和情节而定,包括退赔责任。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非法所得应追回或退还受害者。从犯实际犯罪程度将决定是否需要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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