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拘留吗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先行拘留?
确实有这种可能性。假如在取保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致于需要对其进行批捕时,公安机关可先采取拘留措施。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并不意味着整个案件的审判流程已经圆满结束。只要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满足逮捕条件,那么他仍然有可能再次面临逮捕的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银行卡是否能用
在实施保证金保证形式的取保候审措施下,您的银行账户可以继续如常进行交易使用。
然而,在此过程中,您应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具体规定并确保自己的日常生活活动不受到任何额外的干扰或限制: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明确批准,您不得擅自离开本市或者离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
其次,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出现变更情况,您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将此信息报告给负责执行保障措施的相关机构。
再次,如需接受讯问时,您务必按时到案,绝不可无故推脱或迟到。
此外,为保护证人权益,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采取任何形式的手段干扰证人如实作证,这是严格禁止的。
最后,为了确保案件证人的如实陈述以及证据的准确性,您绝对不允许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共同犯罪人互相串供等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办理取保候审多久放人
关于办理取保候审之后人被释放的具体时间,无法给出固定的答案。一般来说,公安部门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以后,会在第三日之内完成审批步骤。如果决定给予批准,也即同意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公安部门将会通知看守所释放已经被羁押的人员。然而,实际的释放时间可能会因为多种因素而有所变化,例如案件的复杂性、侦查工作的进度以及相关程序的处理效率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的结束,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随时准备好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虽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相对于被羁押的状态,这种限制无疑要宽松许多。最后,我们必须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仅是一般的情况,具体的释放时间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先行拘留。若其在取保期间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可采取拘留措施。但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手段,不代表案件终结。若犯罪嫌疑人不满足逮捕条件,仍可能面临逮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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