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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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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240人看过
导读:房地产预售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准则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通常依据合同标的金额的比例计算,即违约责任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标的金额的20%。当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较大时,违约金可适当提高,但仍需遵循一定的法律限制,即每天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万,且违约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实际损失的30%。
房地产预售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房地产预售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房地产预售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准则是什么?

在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时违约所通常适用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以合同标的金额的20%为基准。

然而,若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害程度较为严重,则可适度提高违约金的比例,但最高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具体的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进行详细商议并加以明确规定。

此外,还需结合违约事件的具体情况来评估实际损失的大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房地产预售条件有哪些

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房地产开发商可进行预售业务:1.开发商已经完全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开发商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预售所得收益需全部专项用于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3.开发商签署的所有预售合同均需提交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机构及土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房地产预售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合同的终止因素往往包罗万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当事人自行解除,这即是指在协议一致的前提下,买卖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共同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其次是因单方严重违约所引发的中止,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之日交付出售的房产,并因此期未能满足一定期间时;又或是房产的质量严重偏离双方约定标准等;再次则可能由于诸多不可抗拒的因素,诸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或是战争等罕见、无法预测以及无力控制的外部情况,使得原本的合同无法执行下去;除此之外,政策法规的变动亦会引发合同的终止,即因为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内容导致原有合同义务无法再行履行等等;最后,依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达成也可视作合同的终止原因之一,比如购房者未能按时支付约定款项,一旦达到约定解除条件,该合同便告中止。必须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供参考,具体到每一个合同,其终止条款都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文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规范。

房地产预售合同违约金计算通常基于合同标的金额的20%,但损害严重时可提高至不超过实际损失30%。具体标准可由双方商议规定,并需根据违约事件的具体情况评估实际损失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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