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及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关于取消强制措施的操作方法包括:
首先,当事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其辩护人均享有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当他们提出请求时,相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其决定进行决断;
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有义务释放已过规定期限的被强制力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且应当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需要交多少钱
关于以保证人身份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取保候审机关需要基于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量,以便做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通常来讲,这个决定将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段来确定其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成年罪犯则需缴纳一千元及以上金额的保证金,未成年罪犯的保证金上限为五百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解除后应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得以解除之后,一般的情况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事件已经进行完充分的调查取证,并且有足够证据证明事件事实,此时警方就有可能将该事件转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指控,或者选择撤销事件。如果事件被移交至检察院,检察院将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提出指控,那么事件至此便告结束;反之,如果检察院决定提出指控,那么他们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在取保候审解除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要求负责办理事件的机关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此外,他们也需要保证自己的通信畅通无阻,以便能够配合警方完成后续的工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么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个人来说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确保自己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除取保候审及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定程序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相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后者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超出规定期限的,应释放被限制人,撤销原措施,并调整新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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