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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个人隐私权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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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076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关于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包括:首先,作为自然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其次,对于涵盖在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应适用于相关隐私权的法规条款予以保障。
民法典个人隐私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个人隐私权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关于隐私权之法律规定:

首先,隐私权是自然人应当具有之一项基本人格权益;

其次,适用于隐私权相关法条的个人信息涵盖了自然人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众多方面,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以及各类生物识别信息;

此外,其还包含住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以及诸如健康状况及行踪轨迹等敏感信息;

最后,当第三方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益时,其有权依法向该侵权行为人提出制止侵害、消除影响,并且有权要求进行补偿和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除非有其他特别法律规定另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都有什么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均应受到全面而严密的保护。

在此基础上,任何组织或个体如需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领并确保信息完全保密,严禁非法收集、利用、编辑乃至传输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通过非法交易、出卖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此外,自然人的个人信息还应该受到更加严格的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主要是指那些能以电子或其他形式记载的信息,这些信息能单独或与其子信息相结合,用于识别某一特定自然人。

其中包括了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物识别资料、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身体状况、行踪轨迹等多种内容。

对于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内的隐私信息,则应依据相关隐私权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但若无相应法规可循,则要适应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在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时,应秉持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防止过度处理,并且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在符合法律、行政法的前提下,通常要征得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明确同意,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

其次,处理信息时要公开适当的规则公示给公众知晓;

再次,必须明确说明处理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规模;

最后,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过程涵盖了多项环节,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编辑、传输、提供、公开发布等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三、民法典个人债务共同房产怎么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础架构内,针对涉及个人与共同拥有房产的债务问题,必须细致剖析并考虑各种不同的状况。倘若该处房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根据基本法理原则,债务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并利用其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处分,通常会先行剥离非债务人一方的所有权份额,仅针对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实施偿付行为。若是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此项债务系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之必需而产生,则可能需要由夫妻共同财产来负担这笔还款。在特殊情况下,倘若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权的分配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此等约定是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在处理过程中将会优先遵照此种约定。但是,如果该约定对债权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判定该约定无效。总而言之,处理此类问题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隐私权是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益,涉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状况及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若第三方侵犯隐私权益,当事人可依法要求其制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补偿损失,除非有特别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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