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了吗
签署合同时,是否仍然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
签署了劳动合同时,具体社会身份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如果此人处于毕业年份之内,那么此时他仍然被归类为应届毕业生范畴。
然而,若是毕业日期已过去并进入第二个学年,则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群体,而成为了往届生。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签了合同就一定要履行吗
在签署合同时,倘若该合同被法律认可为合法有效,则各方当事人有必要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地履行各自所负有的义务。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各民事主体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并将此作为处理各类合同关系的指导原则。
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合同性质、目的及交易惯例密切相关的通知、协助以及保密等方面的义务,更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履行。
此外,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各方当事人还需尽力避免对社会资源造成无谓的消耗、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关于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恢复原状以及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签了合同就有预售证吗
签署合同与是否获得预售证书之间并非必然且直接的关联关系。预售许可证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时必须依法获取的法定证明文件。合同的订立可能会在各种不同的情境下发生。倘若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在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与您达成了合同协议,那么这份合同便存在着效力上的瑕疵。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开发商必须首先获得预售许可证,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权益保护措施,能够保证所购买的房屋符合预售标准,同时也能够确认开发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等相关法定要求。如您对于所签署的合同所涉及到的房产预售许可证情况持有疑问,我们诚挚地建议您应立即向当地房产权属主管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获取帮助。
签署劳动合同时,是否为应届毕业生需视情况而定。若签署时处于毕业年份内,则仍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但若毕业日期已过且进入下一年度,则不再视为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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