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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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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2174人看过
导读:在房产交易中,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买方需要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和身份证件,以确认卖方确实持有该房产的全部所有权。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无效的销售合同和可能出现的欺诈案件风险。如果不遵守这一原则,可能会导致各种纷争和困扰。
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一、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为了确保您的安全和利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对二手房交易进行认真审慎的调查和审查。

首先,我们强调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

请务必明确,卖方应当确实持有该房产的全部所有权,并通过查阅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和身份证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范无效的销售合同,甚至避免可能出现的欺诈案件风险。

若不加以遵守,很可能导致各种纷争与困扰。

其次,您需要关注房屋本身的状况。

在进行实地察看时,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要素进行全面查勘:①查看房屋的基础设施,例如房屋坐落位置、户型设计、整体结构、面向方向、通风效果、采光条件、质量状况以及面积大小、楼层高度、室内装修及各项家具配备等细节;

②考察房屋所在社区的环境,例如周边道路交通、生活设施配套程度、社区绿地面积、噪音污染程度、电梯设施、安全保护措施、业主委员会运作以及物业管理水平等等;

③核查房屋的权属信息,例如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年限、土地用途以及房屋用途,购入该房产的所有权属性以及相关共有权人状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查封或者冻结转让记录,以及是否已纳入到政府拆迁计划等具体情况。

对于这些关键因素的详尽了解,将有助于您控制交易过程中的实际耗费以及潜在风险。

例如,房屋装修情况的掌握,有助于您准确估算未来二次装修所需的额外费用;

而对于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型式的房产,您需了解可能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事宜;

若房产目前尚在租赁期间内,您需考虑承租者的权益以及优先购买权;

若房屋正处于抵押期间,那么在过户登记前就不得不先解决提前解押的问题;

如果发现房屋正在冻结转让中,那么在此解冻之前,就无法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在充分理解房屋基本状况后,我们才建议您签订销售合同,以保证您未来生活的安心。

另外,我们提醒您注意房产交易的详尽程序步骤。

二手房交易可以大致分成现场察看、签订合同、按照预先约定的付款周期支付房款、完成过户手续以及实际交付房屋等五个主要阶段。

倘若房屋涉及抵押或者如果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业务,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解除抵押或申请按揭贷款等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办手续一般需要多久

遵循上述程序来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手续处理,所需时间大约为30个工作日以内。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购房合同以及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明等必备文书,并且需保证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动产登记中心则会在收到登记申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的办理。然而,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手续的办理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关注:首先,必需提供的是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可提供);其次,申请人要提供身份证明;再次,必须核实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接着,查看网上签订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是否存在;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是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则需递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若选择自行划转,则递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此外,还须核对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与房屋平面图也不能遗忘,需准备产权人名字被遮盖复议买方人数加一的份数;最后,若是住宅类房屋的买卖,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如涉及到央产已购共有住房的转移,还需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对于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而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若确实需要出售,则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购房人的证明原件;若已经满5年出售,则需递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需提供相应证明;对于标准价、优惠价来说,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以及整宗划拨用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情况,需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而对于商业配套设施的转让,则还需提供确保房屋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的承诺原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多少合理

在涉及到二手房买卖事项的合约签署过程中,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通常应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后共同敲定,然而关于其具体额度的设定,通常需要以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主要考量基准。从法律层面来看,尚未有任何明文对此作出严格且具体的限制与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我们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首先是已完成履行的合同部分所占总合同义务的比例;其次是违约方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产生的影响;最后则是对于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的预估等等。倘若在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过低,未能充分弥补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那么非违约方也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说,将违约金设定在总合同价款的20%以内被视为相对较为公平公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一个绝对的标准。在做出最终决定时,还需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请务必明确,卖方应当确实持有该房产的全部所有权,并通过查阅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和身份证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范无效的销售合同,甚至避免可能出现的欺诈案件风险。若不加以遵守,很可能导致各种纷争与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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