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几岁结束怎么办理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用需支付至他们年满18岁为止。
但是如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且其主要生活来源是通过自身劳动所得,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问题,通常需要由双方进行充分协商来确定;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涵盖基本生活费用、必要的医疗开支及教育费用诸项。
而在实际情况中,抚养费用是具备可调节性的。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若存在特定稳定收入的情形下,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未承担抚养义务一方当事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整体比例予以支付。
倘若涉及多名子女抚养问题,这一比例亦将适度调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离婚孩子一岁半怎么判
在通常情况下,两周岁及以下的子女应跟随母亲生活,除非存在以下特殊情况:若母方患有无从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其子女性情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在此种情况下,父方可获得抚养权;同样地,如果母方具备抚养能力却未承担相应抚养责任,且父方坚决主张子女必须与其共同生活,此时,父方亦可能被赋予抚养权;在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子女确实因各种原因无法跟随母方生活,那么,子女也可能由父亲抚养。对于年龄仅为一岁半的幼儿,法院在裁决抚养权归属时,除了上述因素外,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等多方面因素。若父母双方就抚养孩子的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判决。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情况,具体判决结果可能因事例的具体情节而有所不同。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用需支付至他们年满18岁为止。但是如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且其主要生活来源是通过自身劳动所得,并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期限等问题,通常需要由双方进行充分协商来确定;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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