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包括什么
非法出租或出借枪支罪的犯罪主体属特殊类型,须具备特定条件的人才可为之,这也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相关工作者以及依法配置枪支的从业者。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这些人,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工作人员,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负责司法事务的警务人员等。
至于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群体,主要包括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各类组织及个体,射击场、狩猎场等营业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在辽阔草原上生活并从事牧业生产的猎民、牧民们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怎么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构成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本罪侵犯的范围涵盖了公共安全以及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法律法规等公有领域,具体方式则表现在行为人非法地将其本人或所在单位所持有的合法枪支以租赁或赠与的形式转借给他人。
因此,行为人的犯罪客体便是被出租或者出借的枪支本身。
2.就客观层面而言,本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租、出借个人或者单位的合法持枪权,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危害后果。
这也是区别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重要临界点之一。
3.作为特定类型的犯罪主体,只能是持有合法配枪权限的个人和组织才能构成该罪名。
也就是说,如果无此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参与其中,便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嫌疑人。
4.从主观角度来看,犯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心态,即明知其出租或出借枪支的行为触犯了《枪支管理法》的明确规定,并预见到了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后果。
然而,令人心寒的是,他们仍然抱着放任甚至迎合这类恶果发生的不良心态。《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出租出借银行卡处罚标准是多少
非法出租或出借银行卡,极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却仍然提供相应协助,且情节较为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要处以罚金或单处罚金。此外,认定情节严重还需考虑多个方面,例如为超过三名特定对象提供了此类援助;参与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通过发布广告等方式,贡献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以及违法获得的利益高达一万元及以上等等。然而实际法律裁决过程中,具体的惩处程度则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衡量。
非法出租或出借枪支罪主体特殊,包括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如公安、国安、监狱及法检司法警务人员等,还有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如射击竞技组织和个人、射击场等营业人员、草原猎民牧民等。这些特定条件的人才能构成此罪主体。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