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房屋能不能强制执行
针对残疾人的唯一住房,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强制执行。但是,若作为被执行人的残疾人,其所拥有的此间住所是其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生活必须所需的居所,根据法律法规,需依法予以查封,在此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拍卖、转让或抵销债务行为。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该款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这部分补偿金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以每平方米计算出的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2.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该款项主要用于补偿那些居住在临时房间中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不便之处。
这部分补偿金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予以补贴,以反映他们在临时居住环境中的需求与负担。
3.再者,便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该款项主要用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搬迁至郊区,或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住房安置等等。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所在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确定,拆迁建设单位务必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改变。
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者除了可以获得应有的房屋补偿费之外,也有可能享受到以下额外的福利待遇:
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以及过渡期间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残疾人房屋被拆迁怎么补偿
针对残疾人士的房屋拆迁补偿措施,与一般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大体相当,然而会在政策层面给予适度倾向性。补偿方式普遍包含了货币补偿以及房屋产权置换两种途径。其中,关于货币补偿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域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并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结果予以确定。对于残疾人士这一特殊群体,某些地区在提供搬迁补贴、临时安置补贴等补偿款项时或许将给予适当程度的提高,或是在安排安置住房选择时给予相应的便利化待遇。另外,如果由于拆迁事宜导致残疾人士的日常生活遭受严重影响,他们亦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向拆迁方提出合理的额外补偿要求或优惠条件。然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政策内容,仍须参照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拆迁补偿细则进行执行。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的唯一住房不会被强制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的该住房是其与共同生活的亲属生活所必需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住房应被查封,且不得拍卖、转让或用于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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