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到多少岁可以领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通常来说,未成年子女需要得到其亲生父母直至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18岁的经济支持和帮助。但是,若未成年子女已经年满16岁,但尚未满18岁,其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于自己通过合法劳动获得的收益且能够满足该地区普遍的物质生活消费水平时,那么作为其父母可以考虑终止向其提供日常抚养费用。
另外,对于那些已经成年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他们的父母仍然负有抚养的法律责任。例如,当这些子女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残疾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这都属于父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具体怎么处理
尊敬的广大民众,我国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计算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如若父母一方或双方不肯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责任,那么此类儿女便有权向法庭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而这种诉求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与支持。鉴于大众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抚养费问题及其关注程度,本文将对此进行详尽论述并作出以下几点核心提示:(一)在整个抚养费问题中,实质性的抚养费内容究竟涵盖了哪些方面?根据司法解释的权威解读,子女的抚养费实际上囊括了孩子成长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费用等多项开支。(二)法官在审判离婚案件时,究竟会根据哪些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抚养费金额呢?在这一环节中,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即孩子实际需求、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总体生活水平。(三)最后一个问题即是关于抚养费具体数额确定的方式。依照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支付:1.对于有稳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通常可以按其月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如果同时要承担两个或者更多子女的抚养费,则相应比例还要适度提升,但一般来说最高不应该超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至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依据上年度的总收入或当地同业平均收入的状况,借鉴上述方法进行确定。3.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度提高或降低上述选定的比例。而抚养费的给付主要是为了确保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同样也要注重考虑到双亲的家庭实际以及各自的经济状况,因此,具体的抚养费支付方式往往会优先采用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只有当双方协商无果时,才交由法院依职权判断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规定是多少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下,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通常会根据子女的现实需求状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具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准加以综合考虑和确定。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30%来制定支付标准;对于同时负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责任的家长而言,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一般情况下,上调幅度不宜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反之,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金额则要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参考同行业普遍的薪资待遇,并依此为基础,参照前述的比例范围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设定。此外,抚养费应该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定期支付,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完毕。抚养费的涵盖范围主要包括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接受教育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保障等等方面的支出。同样,如果原先确定的抚养费额度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的生活消费水平,或者由于子女病患就医、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所需的花费已经超出了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子女是有权要求父母追加抚养费投入的。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通常由父母抚养至18岁。但16至18岁子女若自食其力,收入足支生活费用,父母可酌减抚养费。成年子女若因求学(高中及以下)或身心障碍无法自立,父母仍须承担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