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洗黑钱判刑怎么判
将自身持有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以进行非法洗钱活动属于极度严重的刑事犯罪。
依据实际犯罪情况,将会面临相应法律惩罚。
如若所涉金额庞大且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告人很有可能需要承受更为严厉的刑罚。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会被判定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洗钱罪等相关罪名。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评估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贩卖自己的银行卡是属于什么罪
透过向他人贩售自身所持有的银行卡,恐将被视作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行为。
这项罪行的法律认定与立案条件具体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明知所持有的信用卡为非法制造或伪造,但仍执意予以收藏或进行运输活动,便可构成此项罪名;
其次,如果行为人对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持有着迷并持续收藏或者运输,数量上累计达到十张以上时,也将会被视为犯罪;
再者,倘若行为人非法持有他人物品的信用卡,累积数量超过五张以上,同样符合判罪标准;
此外,如果行为人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欺诈索取信用卡,或者有意图地向他人出售、收购及提供假冒的信用卡,甚至于借助虚伪的身份证明骗得他人的信用卡,这些行为也可以被视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罪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三、贩卖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洗黑钱犯法吗
无合法手续擅自向他人转让用于洗钱交易的本人银行账户,这无疑已经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条文,这种行为已然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银行账户作为我们每个人极为关键的金融工具,其使用与转让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当得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时,如果明知道还提供任何形式的支付结算协助的话,一旦情节严重,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此罪名。一旦被判有罪,其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但是不仅限于拘役、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更为严重的是,这一行为还可能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从而给自身带来诸多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时刻遵守国家法律,坚决杜绝参与类似的非法活动。
提供银行账户供非法洗钱,属严重刑事犯罪,将受法律严惩。金额巨大、影响恶劣者,刑罚更重。常定罪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或洗钱罪。法院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悔罪表现,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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