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在未取得商标所有者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在同类产品中采用与之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志;亦或是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度极高的标志,甚至是在类似但不完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相似的标志,这些行为都极易引发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此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是构成商标侵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此类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同样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最后,未经商标所有者的同意,擅自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替换后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也被视为商标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侵权之判断标准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衡量被控侵权标识是否在商标法规所赋予的保护范畴之内,包含已经获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辐射范围,以及未进行注册但已享有盛誉的驰名商标所覆盖的领域;
其次,行为者必须怀揣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意图,且确实实施了擅自使用、销售、租赁他人注册商标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最后,对商标侵权的认定还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三、商标侵权认定标准相近或者相似的条件是什么
在商标侵权判定过程中,对于商标近似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层面:第一点,商标标识的近似程度,这其中涵盖了字形、发音以及含义等多个元素之间的相似性。倘若这些标识的整体结构及视觉效果等方面极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性的误判,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视为近似。第二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便是商品或者服务的类似程度。如果涉及到的商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诸多方面存在着高度的重叠或者紧密的关联,那么公众很可能会将它们视作来自同一来源或者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此外,我们还需关注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我们需要站在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根据他们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来评估商标是否易于引发混淆。最后,我们还需要结合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进行全面的考量。那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的商标,其保护范围通常也会相应地较为广泛。然而,具体的认定结果仍然需要综合上述多方面的因素,并且结合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包括:未授权使用相同或者高度相似商标于同类或者类似商品,致消费者混淆;销售侵犯商标权商品;伪造、制造及销售伪造商标标识;未经同意替换商标并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