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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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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141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轻伤一级属于刑事案件。如果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那么根据《刑法》,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轻伤一级意味着虽然损伤或后遗症没有危及生命,但已经造成了中等程度的组织器官损害,或者对受害者的外貌产生了显著影响。如果受害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那么施暴者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罪名

一、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罪名

轻伤一级通常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处罚

对于受害者造成了轻伤一级的结果,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立案门槛。

这里所谓的“轻伤一级”,是指由于种种不同的致伤因素引起的原始性损伤或是由这些原始损伤引发的后遗症,在此过程中并没有对受害者的生命健康产生威胁;

但这类损伤造成了受害者组织器官构造、职能方面的中等程度损害,或者对其外貌形象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一旦某个受害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那么施暴者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我国,轻伤一级即可构成刑事案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根据《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轻伤一级指损伤或后遗症未威胁生命,但造成中等程度的组织器官损害或显著外貌影响。受害者鉴定为轻伤一级,施暴者须承担刑事责任。

二、轻伤一级是否必须负刑事责任?

轻伤一级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即可被视为犯罪嫌疑,此案件将由当地公安机关介入立案调查,并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后依法提交至法院进行公正审理,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处理,被害方可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继续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法律保护。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进行申诉,均有权同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施暴者提出物质赔偿请求,例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等。

在此所提及的刑事责任并非简单的刑事处罚,而是根据刑事法律所明文规定的责任义务,涵盖了主刑附加刑两种具体形式。

具体而言,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五个主要类型。

而附加刑则涉及到罚金财产刑两大方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轻伤一级是否构成伤残

在刑事法律典范中,轻伤一级是关于损害状况严重性的鉴定认证;然而,残疾这一概念源于民事赔偿制度之中,其主要的评断在于对因受害者身体遭受伤害而引发的残障之程度予以确诊。值得注意的是,二者在评定标准与评估宗旨上有所不同。轻伤一级并不必然意味着构成残疾。相比之下,对于残疾的评定需要更加细致且严谨的处理,涉及到损伤对机体机能以及劳动力等各个层面的影响因素。伤残评断具有专属的鉴定准则以及操作规程,通常由具备相应法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执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尽管轻伤一级的受害者若出现功能性障碍等现象,理论上有可能被判定为残疾,但是最终的残疾等级是否成立,以及其具体级别如何,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流程方能作出明确判断。

在我国,轻伤一级即可构成刑事案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根据《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轻伤一级指损伤或后遗症未威胁生命,但造成中等程度的组织器官损害或显著外貌影响。受害者鉴定为轻伤一级,施暴者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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