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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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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9 · 1639人看过
导读: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五千元至五万元为“数额较大”,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巨大”,超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较大”,五十万至五百万为“数额巨大”,超五百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怎样认定

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涉及到的金额衡量标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入手了解:首先是,一般情况下,利用假造的信用卡、通过虚假身份证明来获取的信用卡、已被注销或失效的信用卡,以及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等行为,只要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但不足五万元的,应视为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其次,如果这种欺诈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但未满五十万元的范围内,那么便可以定义为“数额巨大”;

最后,如果此类行为涉及的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则可以被称之为“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其所涉及的金额也会根据相应的区间范围来进行判定:当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但未满五十万元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

若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五百万元的范围内,则可被归类为“数额巨大”;

而当金额超过五百万元时,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中,金额五千元至五万元为“数额较大”,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巨大”,超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中,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较大”,五十万至五百万为“数额巨大”,超五百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信用卡诈骗罪自首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针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由具体案件中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决定的。

若诈骗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详细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况和相应的量刑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3)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

(4)冒用他人信用卡;

(5)恶意透支。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

此外,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5万包含利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中关于“恶意透支”的认定标准,通常将涉案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视为启动刑事立案程序的门槛。请注意,这里所提及的五万元并非直接包含了透支期间产生的利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任何持卡人在充分理解并知晓法律条款的基础上,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超出了相关条例所允许的最高限额或最长期限进行透支消费,并且在经过发卡银行发起的两次有效催收活动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按期还款的违法行为。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五万元仅仅是指透支的本金金额;然而,在实际的司法操作实践中,针对利息的计算方法及处理方式将依各事件的具体情节而有所差异。如若持卡人的透支行为确实导致了利息的产生,且该利息是由发卡银行依照合法、规范的方式精确计算得出,同时此笔利息在后续的追偿行动中得到了清晰地表达与主张,那么在法院量刑阶段,这一情况或许可以成为引人深思的影响因素予以考虑。然而,就具体的立案标准来看,达成透支本金数量高达人民币五万元这一条件,便可作为启动刑事立案程序的依据。

信用卡诈骗中,金额五千元至五万元为“数额较大”,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巨大”,超五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中,五万至五十万元为“数额较大”,五十万至五百万为“数额巨大”,超五百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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