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书啥样子
一份完整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包含如下七个核心要素:首先是申请书的抬头——通常以"取保候审申请书"为题;
接下来是申请主体的个人信息——详细列出姓名、性别、年龄、现居地址以及便于联系的通信方式;
紧接着是需要申请保释的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他/她的姓名,涉嫌被指控的罪行,目前的拘留地点等等;
然后便是正式说明申请事项的部分——需要详细阐明申请人请求办案机关对上述哪位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司法措施;
再者便是论述申请保释理由的环节——深入分析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是否满足保释的特定条件,比如可能面临的处罚形式,例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保释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的增加;
又或者是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保释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最后,在申请书的结尾处,需要注明向何种机构提交申请——通常是办案机关;
同时,申请人还需亲笔签字并标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完整取保候审申请书含七要素:以“取保候审申请书”为题,有申请主体个人信息,被申请当事人信息,申请事项即请求对某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满足保释条件,结尾注明提交机构,还需申请人签字并标注日期,包括可能刑罚、特殊身体状况等情况。
二、取保候审书怎样写
关于拟定《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首先,应当在文档顶部居中位置明确标示“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一主题。
其次,详细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在内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此外,还应当在此部分说明申请人与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家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
紧接着,阐述已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涉案人员的详细情况;
再者,基于上述事实和情形,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之缘由;
最后,请务必亲笔签章,同时备注上日期以确保时间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书会交给本人吗
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情况下会直接递送给被认定的罪行嫌疑犯,当然这一文书同样需要被送达到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及负责实施取保候审行动的执法机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必要强制性司法手段,在决定作出之后,应当依照法律规范将涉及此项事项的相关文书进行合法送达。根据法律规定,当决定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读,并要求其签署姓名、按下指纹,同时向其明确告知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将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若犯罪嫌疑人无法亲自出席,那么决定机关则需立即通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执行,并且在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向决定机关报告执行结果。总的来说,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书都会被送到犯罪嫌疑人本人手中。然而,由于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流程都存在差异,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变化。
完整取保候审申请书含七要素:以“取保候审申请书”为题,有申请主体个人信息,被申请当事人信息,申请事项即请求对某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满足保释条件,结尾注明提交机构,还需申请人签字并标注日期,包括可能刑罚、特殊身体状况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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