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判缓刑是否取保候审
按照法律规定,本案被告在被判决缓刑前所施行的取保候审制度,属于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刑事司法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某种附加刑惩罚方式,又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因此,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的案件来说,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能够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等,那么在法院作出缓刑判决之前,他们就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重要环节,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附加刑或不致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醉酒驾驶案中,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如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可申请并获批取保候审。
二、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醉驾判缓刑还有案底吗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缓刑乃是针对已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犯而设立的,旨在在一段时间内暂缓执行其应行之刑罚的一种司法制度。若犯罪分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并被依法判处缓刑,此种情况便构成了刑事处罚,并将作为犯罪记录载入个人档案之中,即我们所说的“案底”。然而请放心,这般案底绝非会对犯罪分子的日常生活及职业生涯产生极其重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这类案底仅在特定情形下方可被查询,例如在参加国家公务人员招考、加入军队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活动时。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被撤销缓刑,进而执行原判刑罚的严重后果。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重要环节,适用于可能判管制、拘役、附加刑或不致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醉酒驾驶案中,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如提供担保人、缴纳保证金,可申请并获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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