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后批捕还能取保吗
在经历了监视居住之后,若被批准逮捕,那么获得保释的可能性通常相对较低,然而并不能完全排除这一可能。当案件发展情况发生了重要变化,或新出现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不需要继续羁押而又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他们仍有机会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经历监视居住后,若遭逮捕,保释机会虽低但非绝对无望。若案情显著变化,或新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羁押且不具社会危险性,其仍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自由等待审判。
二、监视居住后会自动取消吗
原有的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并不意味着相关程序会自然终止或被自动取消,仍需遵循法律条文进行相应的操作,严格依照相关流程办理相应手续。
在监视居住期限结束之后,您还有权利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您所处的强制措施进行变更。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及辩护律师均享有请求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权益。
对于他们提出的更改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策;
若对变更强制措施持反对立场,则必须将情况如实告知申请人,同时还须对此表示不同意的原因。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后签了认罪认罚会怎么判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与承认并接受指控(即所谓认罪)并承诺遵守相应法律责任这两个方面存在本质区别,并且各自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考虑影响到量刑时,而认罪协议无疑将对被告人的审判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这个紧密相连的过程中,法官会将被告人签字确认的认罪协议作为一个减轻其处罚或采取更有利的司法途径的决策依据。然而,无论是何种情况下,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结合整起事例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事例事实、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权衡后才能做出决定。如果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其认罪态度良好,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那么他有可能获得较为轻缓的刑罚,例如缓刑、管制或者短期有期徒刑等。但是,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严重,即使他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能排除他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需要由法官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裁决。
经历监视居住后,若遭逮捕,保释机会虽低但非绝对无望。若案情显著变化,或新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羁押且不具社会危险性,其仍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自由等待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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