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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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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2357人看过
导读:有的。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是:(一)行为人故意对受害者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二)受害人在被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过程中死亡;(三)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行为与受害人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四)行为人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没有预见,主观上没有故意,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非法拘禁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一、非法拘禁罪有结果加重犯

有的。

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是:

(一)行为人故意对受害者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

(二)受害人在被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过程中死亡;

(三)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行为与受害人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没有预见,主观上没有故意,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拘留几天判刑

一般情况下,宣告判决所需的最长期限为自羁押之日起最多两个月;但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审结的情形,亦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门审批,将期限延长一个月;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终结案件的,则需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将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延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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