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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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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3019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隐瞒负债,需对债务性质和用途进行深入研究。若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购物、子女教育等,即使对方不知情,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如果债务远远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例如赌博、挥霍等,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该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对方无需偿还。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钱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钱怎么办

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对方隐瞒其负债事实,则需依据所负债务的性质及用途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此债务是否应归类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若该笔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购置日用百货、支付子女教育开支等,即便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通常仍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然而,若所负债务已严重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例如用于从事个人赌博活动或挥霍浪费,而债权人均无法证实此项债务实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经济负担,那么则应当把这种情况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存续期,一方隐瞒负债需细究债务性质与用途。若用于家庭日常如购物、子女教育,虽对方不知,仍视为共同债务,共担偿还。但债务远超日常,如赌博、挥霍,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则视为个人债务,对方无需偿还。

二、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需要还吗

夫妇中任一方在外界借贷时,其配偶未必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该笔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范畴内,则配偶需承担连带责任并协同偿还这部分款项。

若在共同财产无法偿清该债务或财产已被各自主持的情形下,双方应对贷款事项达成协议以清偿债务

另,当这笔债务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负债时,则应由负债本人承担偿还责任,而作为配偶者并不需要负担此款。

但请注意,如果债权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该债务实际上是用作支持夫妇婚后生活所需的费用,则配偶可能仍需履行还款责任。

具体而言,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以下所有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且国共同拥有: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2)由生产、经营和投资产生的收益;

(3)因知识产权而带来的收益;

(4)在继承或受赠与财产方面的权利,但必须排除本法律规定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涉及的情况;

以及(5)其他应该归属共同所有的各类财产。

夫妻对于这样的公共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违法

夫妻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承担的债务,虽然这种行为并不必然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但是究竟是否应该视作夫妻共同债务,则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地评估。倘若所负担之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例如购买必需品、子女的学费等等,那么即使其中一方并未获悉相关信息,也是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然而,若所负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用于赌博、个人奢侈消费等,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包括债务的数额大小、家庭的收支状况以及借款的具体用途等,以确定债务的性质。

夫妻存续期,一方隐瞒负债需细究债务性质与用途。若用于家庭日常如购物、子女教育,虽对方不知,仍视为共同债务,共担偿还。但债务远超日常,如赌博、挥霍,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则视为个人债务,对方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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