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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如何转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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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6929人看过
导读:临聘员工是指暂被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聘用的人员,其劳动关系和薪资待遇为临时性协定。这类员工通常福利待遇较差,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由于无编制计划参与资格,转正机会渺茫,普遍不具备正式员工的权益保障。
临聘人员如何转为正式员工

一、临聘人员如何转为正式员工

通常情况下,临聘员工并无法获得转正机会。

临聘员工,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暂时被聘用的人员,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家或地方各级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等等,且在正式签约前,均需先就劳动关系及具体薪资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达成临时性的赋权协议。

尽管如此,临聘员工的福利待遇往往无法完全与正式员工相比拟,这也正是我们常说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临聘员工并无资格参与编制计划,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说,他们并没有转正的可能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临聘人员如何转正

通常情况下,临聘员工并无法获得转正机会。

临聘员工,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暂时被聘用的人员,他们主要来自于国家或地方各级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等等,且在正式签约前,均需先就劳动关系及具体薪资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达成临时性的赋权协议。

尽管如此,临聘员工的福利待遇往往无法完全与正式员工相比拟,这也正是我们常说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临聘员工并无资格参与编制计划,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说,他们并没有转正的可能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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