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未婚先孕分手孩子是归谁的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
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法律规定未婚先孕分手孩子归谁
未能履行合法婚姻登记程序,已在同居生活期间诞生的后代被认定为非婚生子女。
针对此类情况,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部分国家或地区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的重要准则进行裁决和分配。
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内尚无自理能力的幼儿,相关法律通常会倾向于判决并赋予母亲监护权,除非存在特殊例外情况,诸如母亲存在长久难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病患或是其他性质更为严重的病症(如同房癌),此时未成年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度育儿时光;
其次是两周岁以上已经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儿童,此时父亲及母亲双方在权益争夺上将更加激烈,然而法院或抚养权裁定机构将优先考虑那些条件良好的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工作。
同时,当同龄子女的父亲与母亲在何时何地抚养孩子的话题产生分歧时,法院会特别关注并参考在对子女履行职责真挚度、经济水平、人格特质、家庭居住环境、关爱子女责任感、以及与子女之间情感纽带的深厚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另外,八周岁以上具有一定自主意识的孩子,若在此问题上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官将会尊重并理解子女自身的选择意愿。
最后,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或者联合咨询律师的方式来商讨共同轮换抚养子女,这一过程需要充分保证公平公正,并遵循成年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的抚养契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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