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的抚养权还能再争取吗
可以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的抚养费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之后,父母仍然对其未成年子女负有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律义务。
这其中涵盖了孩子所需的教育开支、衣食住行等日常开销以及健康方面的费用支出。
在具体计算子女抚养费的额度时,需依据如下三个层面来综合考量:
首先是子女实际生活需求;
其次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所能承担起的经济压力,也就是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
最后则是依据所在地区的当前经济发展水平。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划分: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长来说,抚养费的总体金额可以基于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范围内进行约定。
如果同时要抚养两位及以上不等的子女,其具体比例可以作适当调高,但一定不能超出其本人月收入总额的50%。
要是家长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的金额就可以参考当年他们的收入或者同行业间的年度均值,并参照上述方法得出最终结果。
至于因子女常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家庭,抚养费也可以适当酌情上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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