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五证不全如何有现房
在遇到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齐全证书、资料的情形时,购房者应坚决拒绝购买涉事房屋。如此可以有效防止在未来因相关证件缺失而引发的权益受损现象发生。
此外,若购房者已经在不明就里或出于误解的情况之下支付了购房款项并签订了合同,在得知真实情况之后,应立即采取行动要求退回所购房产。
如若开发商仍然不愿配合处理此事,购房者可寻求居住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协助解决问题,乃至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开发商五证包括什么
首当其冲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是单位及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时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证明文件,它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其次,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言,它不仅是建设单位获取用地以及实施建设工程的法律保障,更是其合法性的重要标尺。
若某单位没有这类许可证便擅自占用土地或者开工建设,无疑将被视作非法用地行为,由此产生的工程建筑也将会成为违章建筑,无法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件。
接下来,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完成的必经流程。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重要法律凭据,同时也是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依据环节之一。
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由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并展开登记审批工作,最后颁发给相关企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