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现在办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目前,在中国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时,有关部门已经设定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除了特殊情况下的诉讼离婚以外,协议离婚程序需要经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应当在递交离婚登记申請之日起第三十日内前往当地民政局提交申请;若在此期间内,有一方当事人不再希望离婚,他或她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理,当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满三十天并且已经过去之后的第三十天之内,申请双方都应该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现在办离婚要户口本吗
办理离婚事务时,户口簿乃是必不可少之物。
1、若为涉及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出示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册、结婚证明以及签订规范的书面离婚协定书,然后将以上所有文件资料送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工作;
2、倘若是诉诸于法律的诉讼离婚,男女双方依旧须提供本人及必备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册、结婚证明此外还需备妥已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资料,之后便可向所管辖区域的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国法制体系下,除非基于特定事由之需求,否则协议离婚必须履行为期一个月之冷静期。即自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当事人须于接下来三十日内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再次申请。若其间某一方出现撤回申请之意愿,亦可依法行使此项权利。待冷静期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务必于第三十天之内亲身赴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