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对于涉及到强制拆除的违章搭建行为,在此为您详细介绍其合法的流程:
首先,行政主管部门会发布公告,明确告知当事人有义务自行进行拆除作业。
其次,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能履行这项职责并且对于拆除决定存在争议,他/她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若当事人并未对此提出异议且未执行拆除义务,相关行政官员可依法执行强制拆除。希望这些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拆违章建筑要补偿吗
1.当强拆行为涉及到违建物时,若出现强制拆迁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且给被强拆方带来了合法权益上的损失,那么被强拆方可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对于任何涉嫌违反建筑法规的新建、增建、改建以及修建等活动,负责巡察汇报的工作人员均应当及时向上级建筑部门汇报处理,并严格按照上级建筑部门所指示的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上级建筑部门在接到汇报、举报或者其他信息后,如发现存在违章建筑的情况,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
3.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负责巡察汇报和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直辖市、县(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
拆除人员还需携带相关的拆除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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