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吊销驾照几年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吊销驾驶证依据是什么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者吊销驾照的法律规范主要源自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多个法规中的相关条款与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示: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且未达到重大刑事案件程度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处以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罚款。同时,公安机关还可依法吊销该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执照,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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