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对员工有影响吗
公司注销对员工有影响。
公司注销之后就消灭了法人资格,也就会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此时,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注销对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准则如下述内容:
首先,经济补偿应依据劳动者在贵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每一年内按照任职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支付,体现了合理公平原则;
其次,若劳动者在贵单位累计服务时间达到或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需将此时间段视为完整的一年进行统计考量;
再次,对于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贵公司也需赋予其半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为防止无节制的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了贵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上的年度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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