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终止 > 合同法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法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399人看过
导读: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合同法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合同法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法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民法上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这是立法者在综合考虑到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公正和效率后作出的设定。根据此项规则,对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行为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行使撤销权。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的产生时间并非合同成立之时,而是应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存在撤销事由开始计算;同时,当事人若未能在此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其该项撤销权将被自然消灭。

因此,是否合规行使以及何时行使撤销权成为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解约仅适用于具有效力的合同时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无法实现合意的特定情况,各方当事人有权通过主张解除合同来促使民事法律关系的消弭。而协议撤销则主要针对那些具有可撤销性质的合同时期,若该等合同时进行的撤销程序得到成功执行,那么其将转变为失效的合约形式;反之,若未进行撤销程序,则该等合约仍将保持其有效性。

网站地图
更多

合同终止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终止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