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年前的抚养费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不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20年前的债务可以追讨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期长定为三年,自权益主体明确知晓或理应得知其权利遭受损害及责任人之时起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年时限,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司法保障,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依据权益主体提出的申请批准予以延长。据此,对早在20年前产生的债务的追索权能否得以行使,关键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超过了二十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若实际期限超出此范围,依照上述法律条款,人民法院通常将不给予保护。除非权益主体能举证证明存在特殊情形,并向法院提交延长时效期限的申请,否则20年前的债务追索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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